埃茲拉·米勒(Ezra Miller)對佛蒙特州的重罪盜竊罪不認罪

以斯拉·米勒 照片:Pascal le Segretain

埃茲拉·米勒(Ezra Miller)今天早上在佛蒙特州的重罪盜竊罪不認罪最後期限報告。閃光燈使用他們/他們代詞的演員,如果發現可罪名,則最多將面臨26年監禁,罰款超過2,000美元。

米勒(Miller)週一清晨在佛蒙特州高等法院的刑事庭舉行了一次會議。演員的指控源於八月事件據稱,米勒在佛蒙特州的斯坦福德(Stamford)進入鄰居的住所以撒·溫庫爾(Isaac Winokur),而沒有房主在場。在事件期間,據稱米勒從溫庫爾偷了三瓶酒,伏特加酒和朗姆酒。

在周一的會議上,米勒被指示與溫庫爾和另一位佛蒙特州居民艾登(Aiden)保持距離,作為米勒釋放條件。米勒(Miller)同意五個單獨的條件,即沒有“與艾薩克·溫庫爾(Isaac Winokur)或艾登(Isaac Winokur)或艾登(Aiden)進行任何联系,無論是通過電話,親自,電子郵件,文字,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的文章而不是與他們聯繫”,而不是“也濫用或騷擾它們”。

為了應對高等法院法官克里·A·麥克唐納·卡迪(Kerry A. McDonald-Cady)的條件,米勒回答:“我知道。”每最後期限,米勒在最初的訴訟中處於“快感和削紙”的心情。

米勒的入室盜竊審判是在演員行為的令人不安的故事中進行的。一個大量的9月份報告虛榮博覽會詳細的米勒(Miller)的下降陷入了爭議,其中包括行為不檢在夏威夷,充滿槍支的農場在佛蒙特州和一個窒息事件在冰島。

8月,米勒宣布,在指控,逮捕和指控之後,他們已經開始“正在進行的“正在進行的心理健康問題”。

“我想向所有人道歉,我對過去的行為感到震驚和不高興,”米勒在一個陳述種類。 “我致力於做必要的工作,以回到生活中健康,安全和生產力的階段。”